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的签证

韩满琦移民律师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美国公民到美国国外寻求配偶。有的一见钟情,有的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决定把国外的未婚夫/妻接到美国组织家庭。如果打算先接未婚夫/妻到美国,然后再结婚的美国公民,首先要做的是帮助其未婚夫/妻申请K-1签证。K-1签证属于非移民签证,具体要求如下:

1、美方的未婚夫/妻必须是美国公民。如果是绿卡持有人、在美国的外国学生、或外国在美工作人员,则不符合本条规定,不能通过K-1签证申请其在国外的未婚夫/妻来 美国。

2、身为外国人的未婚夫/妻必须身在美国国外。

3、在身为外国人的未婚夫/妻入境美国前,双方必须是未婚。双方一旦结婚,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将成为其配偶,也不能持K-1签证入境美国。

4、在身为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为其身为外国人的未婚妻/夫提交申请前的两年内,双方必须至少见过一次面。

身为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首先要向移民局递交申请,申请其身为外国人的未婚妻/夫来美。移民局批准后,身为外国人的未婚妻/夫到美国领/使馆申请K-1签证。等到获得 K-1签证后才可以来美国。进入美国后,两人必须在90天内结婚并递交绿卡申请。

K-1签证持有人的唯一途径是与帮其申请签证的美国公民结婚并申请绿卡。有人持 K-1签证入境美国后,不与其美国未婚夫/妻结婚,而是企图转成学生身份或其它非移民 身份。依据美国移民法,其转身份的申请将会被拒绝。有人持K-1签证入境美国后,虽然 与帮其申请K-1签证的美国未婚夫/妻结婚了,但是在取得绿卡前离婚了,然后又与其它美 国公民结了婚。当其后来的美国配偶帮其申请绿卡时,其申请将很难被批准。

身为外国人的未婚妻/夫的子女,如果符合条件,可以持K-2签证入境美国。入境 美国后,根据不同情况,有的子女可以随与美国公民结婚的父/母申请绿卡,有的则不能申请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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